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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警告: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英文名称:Cefazolin Sodium for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Toubaozuolinna
【成    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唑林钠。
化学名称:(6R,7R)-3-[[(5-甲基-1,3,4-噻二唑-2-基)硫基]甲基]-7-[(1H-四氮唑-1-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无水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4H13N8NaO4S3
分子量:476.50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适 应 症】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克雷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敏感和青霉素耐药)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包括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 尿路感染:由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和一些肠杆菌和肠球菌属细菌引起的尿路感染。
3、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敏感和青霉素耐药)、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及其他链球菌属细菌引起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4、 骨和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骨和关节感染。
5、 败血症:由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敏感和青霉素耐药)、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属引起的败血症,。
6、 感染性心内膜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敏感和青霉素耐药)及 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感染性心内膜炎。
7、 肝胆系统感染:由大肠埃希菌、各种链球菌属、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及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肝胆系统感染。
8、 生殖系统感染:由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及部分肠球菌引起的生殖系统感染(如前列腺炎、附睾炎)。
9、 围手术期预防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手术中和手术后的预防用药。能降低受污染或潜在污染的患者的某些术后感染的发生率(例如,阴道子宫切除术和胆囊切除手术中,70岁以上,并伴有急性胆囊炎、阻塞性黄疸或常见胆管结石的高风险患者)。
围手术期应用本品可能对外科手术中手术部位存在严重感染风险的预防也是有效的(例如,心内直视手术和人工关节置换术期间)。
通常应在外科手术后24小时内停止本品的预防给药。在手术中,若感染的发生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例如,心内直视手术和人工关节置换术),在手术完成后可以继续预防性给予本品3至5天。
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
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规    格】按C14H14N8NaO4S3计0.25g
【用法用量】
1、成人用药
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g~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子。推荐剂量见表1。静脉给药(IV)时间应不得低于30分钟。

表1肌酐清除率≥55ml/min 成人患者的推荐剂量

感染类型

剂量

频率

中度至重度感染

500mg~1g

每6~8小时

革兰氏阳性敏感菌所引起的轻度感染

250mg~500mg

每8小时

急性的、单纯性的泌尿道感染

1g

每12小时

肺炎球菌性肺炎

500mg

每12小时

严重并威胁生命的感染(如心内膜炎、败血症等)*

1g~1.5g

每6小时

*少数情况下,患者应用头孢唑林高达每日12g。
2、围手术期预防感染用药
为防止在受污染或潜在受污染的手术后,发生术后感染,推荐剂量为:
●术前0.5~1小时静脉给药1g~2g。
●对于长时间的手术操作(例如 2小时或更长)术中静脉给药 500mg至1g(根据手术过程的持续时间来调整用量)。
●术后24小时内,每6~8小时静脉给药500mg~1g。
重要的是:
(1)在手术开始前(0.5~1小时)给予术前剂量,以便在开始手术切口时血清和组织中的               抗生素达到足够的浓度;
(2)必要时,在手术期间以适当的时间间隔给予头孢唑林,以确保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感  染源的预期时刻能够保证足够的抗生素浓度。
头孢唑林的预防给药通常应在术后24小时内停止。手术中(例如,心内直视手术和人工关节置换术)若发生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的感染,手术完成后可继续预 防性给药头孢唑林3~5天。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
头孢唑林应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中时,需调整剂量,见表2。应在给予首剂量(视感染严重性而定)后再给予推荐的减量剂量。

表2肾功能不全患者用的剂量调整

肌酐清除率

剂量

频率

≥55ml/min

全剂量

正常给药频率

35~54ml/min

全剂量

每8小时或更长

11~34ml/min

1/2常规剂量

每12小时

≤10ml/min

1/2常规剂量

每18~24小时

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等于55ml/min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35~54ml/min时,可以给予完全剂量,但给药间隔至少应该8小时以上;肌酐清除率为11~34ml/min时,每12小时给予1/2常规剂量;肌酐清除率小于等于10ml/min时,每18~24小时给予1/2常规剂量。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应依据感染严重程度调整起始负荷剂量。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参见【药代动力学】。
4、儿童用药
1个月以上的婴儿和儿童,对于绝大多数轻、中度感染的儿童患者,每日按体重25~50mg/kg,分3~4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对于严重感染的儿童患者,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00mg/kg。
本品应用于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早产儿和新生儿。在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为70~40ml/min)的儿童患者中,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60%即可。
在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为40~20ml/min)的儿童患者中,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25%即可。在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为20~5ml/min)的儿童患者中,每24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10%即可。应在给予首剂后再给予推荐的减量剂量。
【不良反应】已报道有以下不良反应: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皮疹、瘙痒、多汗、潮红、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癜、荨麻疹、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森-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性皮病。
消化系统:口腔念珠菌病(口腔鹅口疮)、口干、口苦、口腔溃疡、恶心、呕吐、胃痉挛、腹痛、腹胀、腹泻、便秘、肝炎、黄疸、厌食和假膜性结肠炎。假膜性结肠炎可能发生在接受抗生素治疗期间或之后。可见血清氨基转移酶(SGOT、SGPT)和碱性磷酸酶水平的瞬时升高。罕见恶心和呕吐。
全身性及给药部位反应:药物热、胸部不适、乏力,少见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注射部位皮疹、痛痒、肿胀。肌内注射给药后偶见注射部位疼痛,部分出现硬结。
免疫系统:超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全身或局部麻木、震颤、皮肤刺痛感、晕厥、颅内压升高、抽搐、痉挛、嗜睡、烦躁不安、失眠、幻觉、噩梦、眩晕、潮热。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腔积液、喉水肿、咳嗽、鼻炎、支气管痉挛、间质性肺炎、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
心血管系统:心悸、发绀、心动过速、房颤及其他心律失常、血压降低、血压升高。
血液系统:凝血功能障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增多症、全血细胞减少、嗜碱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增多、粒细胞增多、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
肾脏及泌尿系统:血尿、尿失禁、BUN值升高、血清肌酐升高、间质性肾炎、肾衰竭。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如意识模糊、癫痫发作。
其他:眼睑水肿、眼干、视物模糊、关节痛、肌无力、肌痛、耳鸣。生殖器和肛门瘙痒(包括外阴瘙痒,生殖器瘤和阴道炎)。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禁    忌】
1、头孢唑林过敏者禁用。
2、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患者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患者对青霉素、青霉素行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
使用本品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头孢唑林、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疗程中如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发生过敏性休克时,需保持呼吸道畅通、吸氧、并予以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2、对诊断的干扰:1%应用头孢唑林的患者可出现直接或间接抗球蛋白Coombs 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可升高。
3、用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因肾功能受损或肾功能不全而导致的低尿量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应用时必须减量。与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如果对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55mL/min)给予不适当的高剂量,可能会引起癫痫发作。
4、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或营养不良的患者,疗程较长的患者和以往经抗凝治疗稳定的患者,可出现头孢唑林相关的凝血酶原活性下降的风险。
5、长期应用可导致对本品耐药细菌过度生长,治疗期间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
6、与所有头孢菌素一样,本品慎用于有胃肠道疾病,特别是有结肠炎病史的患者。
7、包括头孢唑林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在应用中都曾有过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 Clostridium difficile associated diarrhea)的报道,其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到致死性的结肠炎不等。抗菌药物治疗会改变患者结肠部位的正常菌群,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
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是导致CDAD发生的原因。艰难梭菌中产生高水平毒素的菌株可引起CDAD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由于这些感染属于抗微生物药物难治性感染,所以可能需要对此类患者进行结肠切除术。凡在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患者,都必须考虑发生CDAD的可能性。曾有文献报道,在抗菌药物治疗结束2个月后发生CDAD,因此在进行CDAD鉴别时需要认真了解患者的病史。
一旦怀疑或者确认患者发生了CDAD,可能需要停止患者正在接受的抗生素(对艰难梭菌有直接抑制作用的抗生素除外)。同时应根据临床指征,对患者进行适当的液体和电解质管理、补充蛋白、使用抗生素治疗艰难梭菌感染并进行手术评估。
8、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注: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四环素、葡萄糖酸红霉素、硫酸多粘菌素B、粘菌素甲磺酸钠、葡萄糖酸钙。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大鼠、小鼠和免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见由于头孢唑林导致的生育力受损或对胎仔的损害。然而,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及受控良好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试验并不能总是预测人类的反应,因此本品应仅在明确被需要时才可使用。
剖宫产前应用头孢唑林,脐血中药物浓度大约是母体药物浓度的1/4~1/3。本品对胎儿似乎并无不良影响。
哺乳期妇女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本品在早产儿和新生儿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满1个月龄的小儿患者见“用法用量”项下的推荐剂量。
【老年用药】在一项920例接受头孢唑林治疗的临床试验中,313例受试者(34%)为65岁及以上,138例受试者(15%)为75岁及以上。本品在这些老年受试者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与年轻受试者相比,总体上没有差异。其他临床报道未见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不能排除少数老年患者对本品更敏感的可能性。
本品由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毒性反应的风险可能更大。老年患者通常由于肾功能减退,因此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变化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合应用,在体外能增强抗菌作用。
2、头孢唑林与华法林合用,因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的合成降低,出血的风险增加。
3、头孢唑林与活伤寒疫苗合用,后者的免疫作用下降。
4、本品与抗感染药(如氨基糖苷、多粘菌素E、多粘菌素B)、含碘造影剂、有机铂化合物、大剂量甲氨蝶呤、某些抗病毒药物(如阿昔洛韦、膦甲酸钠)、环孢素、他克莫司和利尿剂(如呋塞米)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建议监测肾功能。
5、头孢唑林与丙磺舒联用时,丙磺舒可能会降低头孢菌素的肾小管分泌,丙磺舒可导致本品血药浓度升高,血半衰期延长。
6、头孢唑林含有甲硫四氨唑侧链,用药期间饮酒或饮用含乙醇饮料或静脉注射含乙醇药物,可发生戒酒硫样反应(也称:双硫仑样反应)。
【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作用机制
头孢唑林是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起作用的杀菌剂。
耐药性
细菌对头孢菌素耐药的主要机制包括:存在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和酶解作用。
抗菌谱
头孢唑林对体外和临床感染中的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
革兰阳性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表皮葡萄球菌
无乳链球菌
肺炎链球菌
化脓性链球菌
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对头孢唑林耐药。
革兰阴性菌
大肠埃希菌
奇异变形杆菌
大多数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菌株、肠杆菌属、摩根氏菌属、雷氏普罗维登斯菌属、沙雷氏菌属和假单胞菌属均对头孢唑林耐药。
敏感性试验方法
在可能的情况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应定期向医生报告并提供其所在医院所使用的抗菌药物的相关体外药敏性试验结果,该结果可反映医院及社区获得性病原菌的药敏特点。这些报告可帮助医生在治疗时选择抗菌药物。
稀释法
稀释法是测定抗菌药MIC值的定量方法。这些MIC用来评价细菌对抗菌药的敏感性。应该采用标准的试验方法(如果可行,应采用肉汤和/或琼脂两种方法)测定MIC。获得的MIC值应根据表4中提供的标准进行解释。
扩散法
纸片扩散法是测量抑菌圈直径的定量方法,也可提供可重复的细菌对抗菌药敏感性的评价。可用抑菌圈大小评价细菌对抗菌药的敏感性。测定抑菌圈大小应该采用标准的试验方法。该法通过使用浸渍有30μg头孢唑林的纸片来测试微生物对头孢唑林的敏感性。
表3提供了纸片扩散法的判定标准。

表3 头孢唑林的敏感性试验判定标准a

病原菌

最低抑菌浓度(μg/mL)

扩散法的纸片直径(mm)b

S

I

R

S

I

R

肠杆菌属

≤1

2

≥4

-

-

-

注:S:敏感(Susceptible);I:中介(Intermediate);R:耐药(Resistant)
a判定标准基于每8小时1g。
b头孢唑林纸片不应用于确定对其他头孢菌素的敏感性。
注意:化脓性链球菌和无乳链球菌的青霉素MIC≤0.12μg/mL,或含有10μg青霉素的纸片扩散区直径≥24mm,可解释为对头孢唑林敏感。
注意:葡萄球菌对头孢唑林的敏感性可以通过测试头孢西丁或苯唑西林来推断。
报告为“敏感”表示,如果抗菌药物在感染部位达到抑制病原菌生长的浓度很可能会抑制病原菌生长。报告为“中介”表示结果是模糊的,且如果微生物对替代的临床可行药物不完全敏感,则应重复进行试验。这意味着可能的临床适用范围为在药物生理性聚集的身体部位或高剂量用药情况下使用。此外还提供了一定的缓冲区间,防止不受控制的技术因素导致判定上存在重大差异。报告“耐药”表示抗菌药在感染部位浓度不可能抑制病原菌生长,应选择其他治疗方法。
质量控制
标准敏感性试验方法使要采用试验对照,质控和保证试验材料和试剂以及进行试验的个人技术的准确性和精确度。标准的头孢唑林药粉应提供下列表4 的MIC值范围。扩散法使用30μg纸片,应达到表4的标准。

表4 头孢唑林可接受的质量控制范围

质控菌株

最小抑菌浓度(MIC)(μg/ml)

抑菌圈直径(mm)

大肠埃希菌ATCC25922

1.0~4.0

21~27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29213

0.25~1.0

-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25923

-

29~35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大鼠、小鼠和免的生殖毒性研究(剂量高达人用剂量的25倍)中未见由于头孢唑林导致的生育力受损或对胎仔的损害。
【药代动力学】
临床上以注射用头孢唑林钠用于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吸收
肌内注射本品500mg后,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为1~2小时,血药峰浓度(Cmax)达38mg/L(32~42mg/L),8小时后为3mg/L;肌内注射14.9mg/kg后,2小时到达的Cmax为52.2mg/L。20分钟内静脉滴注本品0.5g,血药峰浓度(Cmax)为118mg/L,有效浓度维持8小时;同样剂量加入葡萄糖注射液100ml中于30分钟内做静脉滴注,Cmax可达143.6mg/L。
分布
头孢唑林的分布容积为0.12L/kg,小于其他头孢菌素。本品难以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在有炎症的脑脊液中也不能测出药物浓度。头孢唑林在胸水、腹水、心包液和滑囊液中可达较高浓度。静脉给药1g后30分钟、60分钟和120分钟的平均浓度分别为37mg/L、15mg/L和12mg/L;肌内注射0.5g后60分钟、20分钟和240分钟的平均浓度分别为9mg/L、15mg/L和33mg/L;腹水中浓度为同期血药浓度的90%。炎症渗出液中的药物浓度基本与血清浓度相等;胆汁中浓度等于或略超过同期血药浓度,给予一般治疗剂量后,头孢唑林在胆汁中浓度为17~31mg/L,维持时间较头孢噻吩长。
蛋白结核性
本品的蛋白结合率为74%~86%。
代谢
本品在体内不代谢;原形药通过肾小球滤过,部分通过肾小管分泌自尿中排出。
清除
正常健康成人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5~2小时。
24小时内可排出给药量的80%~90%,肌内注射0.5g后的尿药峰浓度达2400mg/L。仅少量(0.13%)药物自胆汁中排泄,但胆汁内药物浓度仍很高。丙磺舒可使血药浓度约提高30%,有效血药浓度时间延长。
血液透析清除头孢唑林比较缓慢,血液透析6小时后血药浓度减少40%~50%。腹膜透析一般不能清除本品。
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
儿童
对于头孢唑林的分布,骨髓炎患儿每日静脉给药50mg/kg后,脓液中浓度为5.5~13.3mg/L,骨内浓度为3.2~5.5mg/kg。胎儿血药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70%~90%,乳汁中含量低。出生1周内新生儿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4.5~5小时。
老年人
老年人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至2.5小时。
肾功能减退患者
对于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清半衰期延长,血清浓度持续时间依据肾损害程度。如肾衰竭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2~17mI/min和低于5ml/min分别为12小时和57小时。
【贮    藏】避光,密闭,不超过25℃保存。
【包    装】 中硼硅玻璃注射剂瓶+注射用无菌粉末用覆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膜氯化丁基橡胶塞+抗生素瓶用铝塑组合盖包装,(1)每盒1瓶,(2)每盒8瓶,(2)每盒10瓶。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8912021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4004(0.25g)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企业名称:上海金城素智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揽工路958号
联系电话:021-80108056
传真号码:021-80108050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农路10号
邮政编码:528437
服务热线:400-9988-970
电话号码:(0760)22830525(总机)
传真号码:(0760)2257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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